(许宏峰)4月15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落实举措。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仲泽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谢康德及党委其他成员参加学习并分享了学习体会。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邓英杰导学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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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英杰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的政治方向道路、构建的中国特色法治体系、提出的战略任务举措、阐明的若干重大关系、强调的重要保障、提出的实践要求,系统导学了“十一个坚持”的具体内容。

谢康德在发言时指出,中央首次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并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表明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中钨高新作为中央企业,又是上市公司,我们一定要依法治企,依法经营,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筑牢企业长治久安的根基。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从源远流长的中华法律文明传统和蓬勃发展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中形成的伟大理论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法治篇”。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在依法治企上率先垂范,在企业生产管理的各个领域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李仲泽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确立,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史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李仲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法律、公司制度等各方面监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决策管理、生产经营全过程,坚决做到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有效推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执行到位。

李仲泽强调,企业法律工作要在事前下功夫,重视“治未病”,不能让预防边缘化。从治理成本、效率角度看,在事前监管层面下的功夫越大,后续风险就会越小。要将法律管理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防范,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防未病”转变,使公司的法律工作达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的效果。法律工作者要依法依规积极作为,主动提出对策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要杜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改变“一刀切”的错误做法,避免成为业务发展的“盖章手”“拦路虎”,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更好防控公司法律风险,书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司实践的崭新篇章。